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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共享开放 山东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将消除“信息孤岛”
1月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5日,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9号),该《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数字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晰了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应用与服务、安全与保障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作出了明确规范,对于提高政府服务与管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决策,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数字政府、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也先后出台了数字山东发展规划和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目前我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但在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政务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和开放服务利用、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和解决。
《办法》共7章40条,主要内容和创新点包括:
· 明确了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集约化要求,规定了各级政府、各级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
· 对纳入管理应用的政务数据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界定政务数据的范围并实行目录管理,对各级各部门的数据目录编制及更新、数据采集维护、数据处理、数据购买等作出具体规定。
· 对政务数据的共享和开放作出规定。对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范围、分类、途径、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 规定了通过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规定建立五级数据互联和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等内容。
· 强化了对电子政务与政务数据的安全和保障。
山东省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凯介绍,数字山东建设推进一年来,数字山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方面,通过组织开展云上大整合、网络大统一、数据大汇聚三大攻坚行动,创新开展“数聚赋能”专项行动,进一步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省市两级上云系统分别达到1700余个和5800余个,省级实现“应上尽上”,市级上云率达到95%以上。
《办法》对我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作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是破除“信息孤岛”,拔掉“数据烟囱”的基础工程,也是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率的关键举措。廉凯表示,针对群众办事手续繁琐、证明材料多,政务信息不共享等备受诟病的问题,《办法》明确要求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数据互联和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在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手段获取的电子材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目前,我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依申请办理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有序推进,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整合迁移和对接工作全面启动。省级900余项依申请事项已完成统一业务出入口整合,25个省级自建系统398项政务服务事项正在进行迁移或对接。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围绕高频服务事项实施流程再造,取得显著成效。比如,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系统,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五个环节并行办理,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20多天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双一千”目标,截至2019年底接入服务事项达1352项,其中省市两级前20位高频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掌上办”,实现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116类电子证照“亮证”应用,注册用户达113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