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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5年限售变2年?官方:网传版本为征询意见 2018年4月18日后购房仍“5年限售”
(记者 张稳) 4月14日,青岛网上房地产网发布“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则,称此前征询意见期间网传的内容与本次发布的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发布为准,请注意区分并遵照执行。
青岛网上房地产网是由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岛市房屋交易中心联合主办。此前,4月10日晚间,该网站曾发布消息称,青岛将开展为期100天的“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同时发布了“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则。该活动规则共有九条政策,其中的第四条和第五条分别涉及到限购与限售。
青岛市住建局最新发布的该活动规则显示,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购住房的,新购后家庭拥有住房不应超过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购的住房仍需执行满5年上市的政策)。
记者注意到,此前4月10日版本的活动规则第四条提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但对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但根据2018年4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在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的认定方面,明确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而最新规则中,第四条仅保留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限售政策的条款,删除了“对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的条款。
此前规则第五条提出,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并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对新购住房的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备案。在2018年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曾发布通知,青岛市区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最新规则中,第五条为: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购住房的,新购后家庭拥有住房不应超过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购的住房仍需执行满5年上市的政策)。
同时,最新规则还删除了此前版本的第六条和第七条关于人才和大学生购房的条款。其中,被删除的第六条为: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第七条为:因外出求学,户口自本市迁出并能提供目前在读学校证明的,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日前,青岛市政府通过《青岛市2020年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行动计划》和“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方案,提出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实施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实物消费提档升级、农村消费增量挖潜、消费环境优化保障等五大行动、61条具体任务举措。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着力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
“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从3月23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万店促销活动。主要围绕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住宿、房地产、体育健身、青岛制造、汽车销售、农业观光等10大活动板块,推出“好物内购分享会”、“堂食春天”、“时尚青岛”健康旅游月、“网上靓车消费节”、“青岛品牌日”等促销活动,通过举办青岛市2020年网络房展会,组织商家发放健身券、推出特价房、免费开放景区,推出农业休闲项目,丰富和促进市民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