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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7日内“应回尽回”,受案答复率100%
记者杨璐
6月8日上午,济南市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所有信访事项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应回尽回”“能回尽回”;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并全部办结答复,答复率100%。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重复信访比率明显下降,初信初访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据济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秉林介绍,济南市检察院提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规格,由宋文娟检察长任组长,亲自协调各部门之间信访事项的衔接,做到群众随反映,控申部门随分流,办案部门随办理,杜绝了推诿扯皮的现象。
市检察院通过整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章制度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对群众信访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济南市检察机关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济南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轮流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有关规定》《济南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释法及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配套规定,确保群众信访从“接受-受理分流-程序回复-办理结果答复-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一系列环节有规可依、有效衔接,为系统解决群众信访难题,化解信访矛盾提供了制度保障。
针对群众信访数量多、时间紧、要求严的特点,济南市检察院立足内部挖潜,构建员额检察官轮流办案制度,采取“专人负责、员额检察官全员参与”模式,明确责任分工,提升信访件接收、流转、办理、回复效率。
此外,探索群众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全市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信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通过信访系统2.0对接收的每一件信访事项全部录入,确保件件有迹可查,实现了信访案件办理的流程化、规范化、法治化。探索建立横向沟通、纵向联系的信访办理机制,对转办其他部门即将到期需要回复的信访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回复工作;对转交基层检察院的信访事项,随时调度办理进度,形成上下一体化办案模式。
“实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来,济南检察机关初步形成了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一些长期困扰检察工作的实践难题。”韩秉林说。